浙江重新公布征地補償最低保護標準
發布時間:2023-09-07 15:14:00來源: 央視網
央視網消息:據“浙江發布”微信公眾號消息,為維護被征地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和被征地農民的合法權益,保障建設項目征地工作依法實施,浙江省自然資源廳近日印發《關于重新公布全省征地區片綜合地價最低保護標準的通知》,自發文之日起施行,有效期3年。
征地區片綜合地價由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兩部分組成。
全省征收農民集體所有農用地區片綜合地價最低保護標準:征收農用地(不含林地),一類地區不低于6.2萬元/畝、二類地區不低于5.6萬元/畝、三類地區不低于4.8萬元/畝。
征收農民集體所有建設用地,按征收農用地區片綜合地價標準執行;征收林地和農民集體所有未利用地,按不低于征收農用地區片綜合地價標準的60%執行。
(責編:常邦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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