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蒙古出臺新政激發消費潛能釋放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轉發國家發展改革委關于恢復和擴大消費措施的通知》(國辦函〔2023〕70號)精神,深入實施擴大內需戰略,激發有潛能的消費,擴大有效益的投資,形成消費和投資相互促進的良性循環,近日,自治區政府辦公廳轉發自治區發展改革委《關于恢復和擴大消費若干措施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
《通知》從6個方面提出21項具體措施激發潛能消費。這6個方面分別為——穩定大宗消費,擴大服務消費,促進農村牧區消費,拓展新型消費,完善消費設施,優化消費環境。
穩定大宗消費方面,提出優化汽車消費、促進成品油消費、釋放新能源汽車消費潛力、支持剛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提升家裝家居和電子產品消費。如:優化機動車登記,推行“私家車登記持身份證全區通辦”等便民利民措施,推動各地區在二手車交易市場、經銷企業規范設立機動車登記服務站。促進汽車更新消費,鼓勵以舊換新。結合城鎮老舊小區改造等新(擴)建停車設施,深度挖掘城市潛在停車資源,提高現有停車設施利用率等。
擴大服務消費方面,提出擴大餐飲服務消費,豐富文旅消費,促進文娛體育會展消費,提升健康服務消費。如,倡導健康餐飲消費,舉辦“尋味內蒙古”美食嘉年華活動,開展特色餐飲、名菜評選、技能大賽等美食主題活動。優化餐飲場所延長營業時間相關規定。培育“種養殖基地+中央廚房+冷鏈物流+餐飲門店”模式,挖掘預制菜市場潛力,加快推進預制菜基地建設等。
促進農村牧區消費方面,提出開展綠色產品下鄉,完善農村電子商務和快遞物流配送體系,推動特色產品進城,大力發展鄉村旅游。如,加大綠色智能家電宣傳推廣力度,持續開展家電以舊換新、綠色智能家電下鄉等促銷活動,鼓勵按照產品能效、水效等予以差異化政策支持。持續推進農村牧區清潔取暖等。
拓展新型消費方面,提出發展數字消費,推廣綠色消費。如,持續推動傳統網絡基礎設施升級,加快推進物聯網等新型數字基礎設施建設。實施數字經濟領域重點研發和成果轉化計劃項目,支持各類創新主體開展關鍵技術研究。支持發展網紅經濟、社交電商等智能營銷新業態等。
完善消費設施方面,提出加快培育多層級消費中心,著力補齊消費基礎設施短板,完善消費基礎設施建設支持政策。如,加強城市商業體系建設,發展智慧商圈、智慧商店,優先配齊家政、郵政快遞、維修等基本保障類業態,發展文化、康養、健身等品質提升類業態。持續深化呼和浩特市等消費中心城市建設,積極培育區域消費中心和地方特色消費中心。組織包頭市、鄂爾多斯市、烏海市等參評消費品工業“三品”戰略示范城市。推動多種類型的“一刻鐘”便民生活圈建設,指導呼倫貝爾市、興安盟、通遼市等做好全國城市“一刻鐘”便民生活圈試點工作。
優化消費環境方面,提出加強金融支持,推動就業增收,強化消費保障。如,引導金融機構按市場化方式,加強對文化旅游、體育健康、養老托育、家政服務等領域的綜合金融支持力度。加強消費信貸用途和流向監管,規范創新金融服務和產品等。 (記者 李永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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