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數據保護,“度”是個難題
近日,歐盟《通用數據保護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在歐盟全體成員國正式生效。這一新條例被認為是“史上最嚴格的個人數據保護條例”。與美國相比,歐盟在個人信息開發與保護上明顯更強化保護。歐盟有輿論擔心,這有利于保護個人隱私,但也可能進一步拉大歐盟與美國在互聯網發展上的差距。
《條例》突出了“賦權用戶”“嚴管企業”的原則,在受到歐盟消費者保護組織歡迎的同時,卻引起互聯網公司一片反對之聲。進入信息時代,對于以數據為核心的個人信息采取何種政策,事關大數據、人工智能發展和數據應用走向。美國和歐盟在“賦權用戶”原則上基本一致,但在其他幾個關鍵問題上立場相左。
第一,在鼓勵還是限制信息與數據發展上態度不同。美國將大數據戰略作為國策,鼓勵發展,而《條例》則明確提出“數據最小化”原則。這意味著在數據時代,美國將繼續讓數據作用最大化;而歐盟將沿著“數據最小化”方向特立獨行。過去20年來,歐盟人為限制互聯網發展,使其互聯網世界級平臺下降為零。在《條例》指導下,未來歐盟也很難發展出世界級數據平臺。目前的一個現象是,歐洲的人工智能公司幾乎都在發展到10億美元規模時被巨頭收購,例如英國的阿爾法狗團隊被美國谷歌收購。
第二,消費者政策取向對比鮮明。美國作為互聯網數據平臺領先國家,采取了在個人信息開發與保護之間保持平衡的政策取向,突出個人信息、個人數據的中性色彩。而歐盟作為數據消費方,則更強調個人隱私保護。認為個人信息是中性的,則會將“賦權用戶”平衡在個性化服務信息開放透明與個人隱私保護兩個相反方向的中間點,由用戶決定取舍;認為個人信息是負面的(例如都屬于“隱私”),則會限制個性化服務信息開放透明,只強調個人數據保護。有利的是,歐盟的消費者會享受更多的數據安全,例如《條例》強化“被遺忘權”,有利于用戶在網絡中“隱身”;不利的是,歐盟消費者會失去較多的個性化服務機會。
第三,對企業政策取向截然不同?!稐l例》強調“歐洲境內適用歐洲法律”,即設在歐盟以外的企業如果要在歐盟范圍內提供服務,也需要遵守歐盟法律。這將對其他國家數據巨頭在歐盟開展業務產生廣泛影響。
總體來看,《條例》使歐洲的隱私監管機構獲得了對企業處以高額罰款的權力,可能達到企業全球年度銷售額的4%。未來,新規是否能與發展保持協調,值得關注。(作者為中國社會科學院數量經濟與技術經濟所信息化與網絡經濟室主任)
版權聲明:凡注明“來源:中國西藏網”或“中國西藏網文”的所有作品,版權歸高原(北京)文化傳播有限公司。任何媒體轉載、摘編、引用,須注明來源中國西藏網和署著作者名,否則將追究相關法律責任。
-
萬億市場的用戶隱私該如何保護
超市購物時刷臉支付、手機用指紋解鎖、微信登錄用聲音進行驗證……1997年出生的張洋喜歡嘗試一切“潮”的事物,在她看來,沒有移動互聯網的生活已經不能想象。但在2018中國國際大數據產業博覽會上,一場如何構建數據安全新秩序的...[詳細] -
保護個人信息還需加把勁
山東省菏澤市定陶區公安局反詐騙中心民警正在對收繳的贓物進行清點。朱建英攝(人民圖片)騷擾信息是老生常談的話題了。近些年來,推銷電話、垃圾短信、廣告郵件等騷擾信息干擾了很多人的日常生活,讓公眾不堪其擾。記者在對周圍...[詳細] -
恢復二手手機已刪信息,觸犯刑法高壓線
恢復、倒賣二手手機里的個人信息,已經成為這個行業的重要“副業”,甚至見怪不怪,這就需要司法機關及時亮劍,以個案來普法,以儆效尤,終止破窗效應。你把手機里的信息刪除了,甚至恢復了出廠設置,當成二手手機賣出去。但是,...[詳細] -
個人信息需要“防盜門”
除了職業道德的自我約束,如果沒有法規政策的保駕護航,大數據時代的商業公司就容易迷失方向社交媒體巨頭臉書,近日因為5000萬用戶數據泄露一事,站上了輿論的風口浪尖。據報道,劍橋大學一位心理學教授,幾年前開發了一款可以在...[詳細]